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掀摊男子被拘留,绵阳警方通报——

12月13日,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流动摊贩为38岁的何某某,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,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目前,他已被行政拘留。

12月13日,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流动摊贩为38岁的何某某,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,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目前,他已被行政拘留。

掀摊男子被拘留,绵阳警方通报——

摊贩何某某(左)将桌子掀翻

以下为通报详情——

12月12日晚,一则“男子卖冰糖葫芦被掀摊”的视频在网络传播,我局迅速展开调查。

经查,12月9日16时许,在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石梯子村,流动摊贩何某某(男,38岁)为争抢客源,将旁边利用学校放假时间摆摊的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李某、青某的摊位桌子掀翻。事后,双方均未报警。

12月13日,我局依法将何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。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,何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,主动向李某、青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。

目前,我局依法对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。

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

2025年12月13日

掀摊男子被拘留,绵阳警方通报——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冰河马新闻网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lfak.cn/58635.html

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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